本文转自:自贡网
今年1月21日,自贡市公布了“春雷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包括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四川某电梯有限公司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技术障碍案、富顺县某五金配送中心销售假冒伪劣电线案、富顺县某药房违规销售处方药案、富顺县某酒楼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大安区某保健按摩店涉嫌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保健食品和假药案、沿滩区沿滩新城某蛋糕店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案、高新区某火锅店涉嫌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等案例。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典型案例共有8起。
内江某旅游有限公司、内江市某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经查,内江某旅游有限公司委托内江市某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代理制作的“内江欢乐海底世界”项目视频广告中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于年9月25日至年10月9日在贡井区西城尚峰等小区电梯轿厢视频上发布。
内江某旅游有限公司、内江市某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年3月2日,贡井区市场监管局责令上述两家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分别罚款10万元。
自贡市某食品加工厂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经查,在年10月25日,贡井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就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当场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年10月31日前整改完毕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年11月18日执法人员复查整改情况,当事人无法提供所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属于拒不改正的情形。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年1月21日,贡井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荣县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经查,当事人在销售蛹虫草人参枇杷膏产品时,通过幻灯片以授课讲解的方式进行宣传推销产品。幻灯片课件上含有“有效清除肺部垃圾、呼吸道感染所引起的各种炎症,杀死由于环境污染所导致肺部病变的细菌和病毒,远离肺癌”等虚假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年1月21日,荣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富顺县某美发店涉嫌对经营的商品性能、用途
曾获荣誉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案
年1月11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富顺县某美发店监督检查时发现:桌面上摆放的宣传画报标有“九溪堂医用冷敷贴适用:痛风、咽炎、鼻炎、前列腺炎、乳腺炎等,标本兼治。告别疼痛,更舒适、更快捷更贴心”等字样;店面墙壁悬挂有《全国质量信誉保证·畅销品牌》《中国产品质量放心企业》《3·15重点推荐品牌》等3张证书,经初步核查,上述证书系当事人制作的虚假证书。
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自贡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食品未按规定留样案
经查,年6月15日,贡井区市场监管局对自贡某食品有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生产的“夏威夷蜜桃·菠萝风味”雪糕未留存样品,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该局再次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于年7月22日生产的“夏威夷蜜桃·菠萝风味”雪糕仍未留存样品。当事人作为食品生产企业,未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属于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情形。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年2月21日,贡井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85万元的行政处罚。
大安区某西饼店涉嫌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
年2月15日,大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网络交易日常监管中发现,大安区某西饼店经营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