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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太安堂旗下子公司违规发布处方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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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2月26日讯(记者顾凡)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违规发布处方药广告,被罚款10万元。

通报显示,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太安堂大药房旗舰店”,销售药品“麒麟牌麒麟丸”,该药品为处方药,自年7月起,该公司在上述产品详情页中发布“麒麟丸中华养生名方男女适用男性篇强身健体强壮性功能提高精子质量内含15味中药材,滋补肝肾,强身健体,提高机体免疫功能”等广告用语。上述网店及处方药广告图片为上述公司原员工负责运行、收集并发布,该员工已离职。

案发后,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对上述产品进行了下架,关闭了上述网店。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建议对该公司减轻处罚,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天眼查显示,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联华复星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年,太安堂集团成员。法定代表人王燕。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ST太安”.SZ)为持股%大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太安堂成立于年,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中药的种植加工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麒麟丸、祛痹舒肩丸、心宝丸等。今年9月28日,太安堂刚刚戴上了“ST帽子”,股票简称由“太安堂”变为“ST太安”,原因是控股方太安堂集团通过间接划转款项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至今还有近2.29亿元尚未在规定时间内清偿。

“太安堂”的历史可追溯至明代嘉靖年间,由御医柯玉井于隆庆元年(年)在潮州创建的中医药圣堂,是我国历史悠久的中医药世家之一,荣膺“广东老字号”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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