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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我院自年07月15日起,对外配药物注射、输液作如下规定:
1、药物保存要求在2-8摄氏度保存的,患者在3-11月份期间,没有对药物进行冷链保存的不予转方、输注;
2、我院仅接受苏州医院的外配药物输注;
3、外配药物输注时需签订《外配药物使用同意书》;
4、病人需随身带好病历卡、输液单。
特此公告。
医院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