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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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省发文,允许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主体在营业场所设置药品销售专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丰富群众购买使用渠道。
截至目前,已有山东、北京、江西、四川、浙江金华等地发文,放开了乙类非处方药的经营。
又一省发文,允许非药店卖药
3月20日,甘肃省药监局印发了《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就药品零售企业的发展提出了18项发展措施。
其中,《意见》在“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便民服务”方面提及,“允许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主体在营业场所设置药品销售专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丰富群众购买使用渠道。”
同时,该《意见》还明确,“对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等有关审批备案管理事项,要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为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创造良好的*务环境。”
综上来看,甘肃的《意见》不仅会允许非药店经营药品,还会简化其申请乙类非处方药经营的审批流程。
多地放开,当场即可拿证
换句话说,允许非药店卖药,实则是放开乙类非处方药的经营权限。截至目前,已有山东、北京、江西、四川、浙江金华等地相继发布了放开文件。
去年12月20日,四川省药监局《关于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实施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鼓励各地开展简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同年,《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也谈到,“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一类店,各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会同行*审批部门,试点简化审批手续、适当放宽准入条件。”
此外,浙江金华在去年年底就开始执行简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工作,采取“申请+承诺”的方式简化其审批程序。
据了解,原先企业要取得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资质,要通过申请筹建、材料审核、现场验收、系统审批等审批程序才能发证,整个过程审批时间至少需20多天。而今,只要资料完整当场就能拿证。
全面放开,是迟早的事
当然,对于多省开展简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工作并非偶然事件,从国家大*方针来看,未来全国放开也是迟早的事。
早在去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第4条“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项明确提出,“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而且,甘肃省在制定该措施的时候,也提到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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