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制度建立20多年了,在现在这种全民参保的时代,大家在住院的时候应该都或多或少遇到过一些被强制出院,被推荐院外购买药品,并且长处方制度已出台2年,医院还是拒绝开长处方的情况。其实会出现这些情况,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医保基金的限制。由于部分地方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筹资标准偏低,人均医疗支出加大,为了限制医疗机构使用过多的医保基金,所以出现了对医疗机构实行年度总额预算,总额控制等情况,医疗机构为了医保基金不超支,只能被迫做出这些举动,其实这里受伤害最大的还是患者,参保群众才是最难的。
总额预付和总额控制是最野蛮有效的基金控制方法,比如说一个县一年收了3亿的基金,我留一点作为风险调剂金,其他的全部以预算的方式分给各医疗机构,这样就不会出现基金超支的情况;而这种限制就会导致医疗机构在用完基金后出现推诿病人的情况。一些规定住院天数的,医疗机构就会出现分解住院,在达到最高天数后强制出院的情况。门诊医疗服务方面,部分地区存在医保对参保患者用药规定具体天数或金额上限,导致医疗机构不能或不便于开具长期处方,长期慢性病患者只能一个月一个月开药。
从医保局核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情况下当地医保部门要么并无此类规定,要么仅仅是照搬了其他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医保定点协议的相关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医保支付政策为由拒收患者,医院不能以这些限制为由出现拒收患者,推诿病人、强制院外开药的情况出现。《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不得分解住院,不得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分解项目收费等。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针对各地出现的不合理限制,国家层面已经予以了重视,要求排查并取消,相信不久后将不会有这种乱七八糟的那么多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