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普遍的认知,孕妇生病不能乱吃药,却对这个“乱”缺乏衡量标准。
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动物实验和临床用药经验对胎儿致畸相关的影响,将药物分为A、B、C、D、X五类,广为各国医生所接受,成为临床用药的标准,就是我们常说的五级风险分类法。
A类,可以理解成安全但是几乎不存在。
一些维生素可以算在这类,比如小剂量的VCVDVB和维生素A。但是大剂量的VC和维生素A却是在X类,有致畸风险。
B类,是目前孕妇最常用的类型。
比如头孢类的抗生素等,但是与孕期有关系,有些药在孕早期不安全,有些却不可以在孕晚期使用。
C类,是我们常见的“不良反应尚不明确”那一类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还是别用了,犹如赌注,不一定伤害胎儿,也不一定不伤害。
D类,是“孕妇慎服”类。
有充分证据表明,对胎儿造成直接伤害。但是对孕妇有保命的作用,用上药可以对怀孕者绝对有益好处。基本上用了这个药,孩子就要放弃了。
X类,是“孕妇禁用”类。
对胎儿肯定有伤害,对怀孕者还不一定有效果,非常冒险且不值得的尝试。
由于这个妊娠药物分级法的出台,却提高了孕妇对药品的使用率,增加了孕妇和医生对药物的信任,这并不符合研究者的初心。而且一些孕妇在备孕期没有对用药安全引起足够重视,才导致孕期综合征的发生。上个月美国建议废除五级分类法,改成更细致的规范。
建议在药品说明书中添加“备孕期男性使用”和“备孕期女性使用”;“孕期暴露登记”“孕期用药风险摘要”“孕期使用临床考虑”“孕期用药数据”;“哺乳期用药风险摘要”“哺乳期用药临床考虑和数据”等更为详细的说明。
新规则暂不涉及非处方药,整改完成大约需要数年之久。希望孕期用药越来越完善,给妇女和儿童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