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刘欣宇通讯员市场监管宣
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11月23日上午,东莞召开药械化政策法规解读新闻通气会,现场对《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中“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许可承诺制”进行全面解读。记者从会上获悉,东莞市民消费者可在商超、24小时便利店等场所购买到乙类非处方药;东莞还积极开展“你送我检”便民检测服务,内容包括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口罩等5大类别共30多项检验,为市民饮食用药安全等保驾护航。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对场所人员有要求
记者获悉,东莞市民消费者可在商超、24小时便利店等场所购买到乙类非处方药。据悉,非处方药是指不需医生处方,消费者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物,分为甲类、乙类,分别标有红色和绿色OTC标记。常见的乙类非处方药有风油精、六味地黄丸、板蓝根颗粒等。
但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单位在场所方面和人员配备方面均有所要求:第一,营业场所面积应与经营品种、规模相适应,没有具体的营业场所面积要求,但企业应当设置有效隔断的独立区域或者采用有效隔离,周围环境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第二,至少配备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或者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相关业务人员1名,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东莞市场监管局注册许可分局局长周向东表示:“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办的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同样应当不折不扣地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发现未严格执行的坚决依法处理;同时,超范围销售甲类药品、乙类处方药的,等同于无证销售药品,将会被依法查处。”
据了解,《广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已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常规审批途径,或通过告知承诺制提起许可申请。告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遵守监管规则、承担违反承诺责任,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许可申请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规范的,免于现场检查验收作出审批决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要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了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许可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东莞市场监管局对提交虚假资料的企业采取“零容忍”态度,对发现企业提交虚假资料以欺骗手段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将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条例对其进行罚款、禁售、拘留等。
东莞积极开展“你送我检”便民检测服务
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食品药品等健康产品个人送检较为困难的问题,东莞市食药检所积极开展了“你送我检”便民检测服务,内容包括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口罩等5大类别共30多项检验,为市民饮食用药安全等保驾护航。记者了解到,东莞市食药检所半年以来共完成群众委托送检样品多批次。
记者获悉,东莞市食药检所还开辟了绿色通道来优化送检流程。成立便民服务小组,由专人对接便民服务,及时组织检验,及时告知送检群众;在食药检所受理大厅开辟专门的受理窗口,由原定每周周二接受群众送检改为每个工作日接受市民送检,并进一步简化送检流程和优化送检数量。
“有需要的市民,例如,担心买到的贵重药材有假,水果蔬菜茶叶上农药残留,化妆品中重金属超标,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等,可以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自行携带需要检测的样品到市食药检所进行检测。各类样品的具体送检要求,建议市民于送检前先行通过电话咨询。详情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