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时要买常用药时
需要专门跑到药店去
是不是觉得有点麻烦
好消息!
现在,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便利店
也能享受购药便利啦
厦门发出首张面向便利店的
《药品经营许可证》
5月31日,在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的食药综合窗口,崔先生领到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证上标注的经营范围包括了专营乙类处方药(冷藏、冷冻除外)。
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科科长黄文瑜:一方面有效解决了药品零售企业的准入门槛,为便利店的发展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服务的品质,为群众购药带来更大便利。
便利店也可售药
首批药品已上架
乙类非处方药为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药品,常见的有清热解毒类药品、外用类药品、肠胃消化类药品、日常应急类药品等等。另外,在获得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后,便利店需要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才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在嘉禾路上的这家见福便利店,记者见到了厦门首个设置在便利店里的药品货架,工作人员正在将药品上架。目前,这家店售卖的有消炎镇痛膏、关节止痛膏等11个品类的乙类非处方药,这些药都是居民生活中常常会用到的。
厦门见福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崔乐:很多消费者有应急需求,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增项了一个品类,对消费者来说更方便快捷一些。
记者了解到,目前,面向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门店较多的连锁便利店才能申请,申请通过后,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开展现场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大家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