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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也能搞狂欢,还有积分打折会员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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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一家药店前看到这样一幅广告“今日会员日,全场八折起”的促销广告。众所周知,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治病救人的东西,吃多吃少要经医生视患者的病情而定,少了治不好病,多了反而有坏处,甚至危及生命。

现如今,商家都在煞费心机的用什么积分卡、买一送一、打折等手段搞商品促销活动,对于一般商品如此搞无可非议,但药品也这么搞类似的所谓“会员日”、”积分卡“等促销手段,本人觉得就甚为不妥了。记得过去有副对联写道:“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怨架上药生尘”,就充分说明医生是以治病救人为宗旨的,药量必须视病情而定,多开或少开都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

我有时进药店买药,营业员会主动到你面前不停地向你推销某某药品,而且都是那些不怎么吃的保健品、营养品,越是价高的越推。有时还能遇到买二送一的促销活动。有的人可能为了更划算一些,这些药品常常会多买,而放久了很容易过保质期。

现在的药店也大搞什么”积分卡“、”会员日“等促销手段进行销售药品活动,鼓励人们多买药,此做法是关心民众的身体?还是关乎商家的钱袋?

“促销”是时下各商家最热衷且有效的销售手法。药店也不例外。通过会员制的设立,药店的促销手段也是越玩越溜,诸如“会员卡积分兑礼品”“买药送食用油”“会员日专享8.5折”等纷纷用上。

在不少药店,店内随处可见“回馈会员惊爆价”“买药赠惊喜”等字样的海报,海报上还列出一些打折药品及特价药品的名称,以此吸引顾客购药。实际上,当中有些促销活动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买3领4?一药店遭警告

去年,某地市场监管局联合药械科查处了一起买药赠药违法案件。

根据举报线索,一零售药店存在销售药品时买赠药品行为。执法人员至现场检查,当事人药店内销售的部分甲类非处方药采取买药赠药的方式销售,货架上有买赠标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以买药赠药的方式销售甲类非处方药的违法行为。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市场监管局给予该药店警告行*处罚。

监管部门指出,赠药行为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和危害性:价格较高,有一定的迷惑性。通常情况下,药店的赠药一般只针对价格偏高和销售量低的药品。

过度购药,造成浪费。赠药一般会设置超过正常使用数量的一次性购买量,利用部分消费者的"图便宜"心理,引导消费者多购买,达到药品促销目的。

容易发生用药差错。这里的用药差错是指在药物治疗过程中,患者或消费者不适当地使用药物,会造成患者损害事件。因为很多赠药是甲类非处方药,没有医嘱或不在药师的指导下,患者或消费者凭自身经验自行继续服用药品,容易发生用药差错。

在去年11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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