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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分局为深入推进“两个创建”工作落实落细,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履行药品监管职责,结合“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大力发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药品分级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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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宣传学习,提高认识。执法人员在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时边检查边宣传,正确引导,警示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带来的严重后果,要求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做到:依法经营,处方药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加强学习药品知识,掌握不规范用药的危害,药品不良反应,以便于全面准确地给顾客介绍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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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打击。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和专有标识情况、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配备和在岗情况、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情况。三是规范非处方药店经营行为,着重对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超市或便利店的药品经营范围、购进渠道、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储存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辖区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超市检查达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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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共抽查药品经营企业12家,抽查中发现各药品经营企业均能做到将处方药销售警示语悬挂于显眼位置,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处方药未进行开架自选销售。对1家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超市无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未设置计算机管理系统等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培训指导,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鲁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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