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参芪五味子胶囊(规格:每粒装0.25克,下同)、小儿七星茶颗粒(每袋装3.5克)、妇康胶囊(每粒装0.4克)、参芪咀嚼片(每片重3.6克)4种药品由处方药转化为甲类非处方药。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在年11月15日前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省级药监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国家药监局一并发布了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对上述4种药品说明书等项作出规定。参芪五味子胶囊说明书包括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等。小儿七星茶颗粒说明书包括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等。妇康胶囊说明书项明确,孕妇禁用、月经频至且月经量多者忌服,包括服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等。参芪咀嚼片说明书包括感冒发热患者不宜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等。
参芪五味子胶囊、小儿七星茶颗粒为医保乙类药品。国家药监局网站显示,每粒装0.25克规格参芪五味子胶囊的生产单位有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每袋装3.5克规格小儿七星茶颗粒的生产单位为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妇康胶囊的生产单位仅有四川省旺林堂药业有限公司;参芪咀嚼片的生产单位仅有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文/中国医药报记者落楠
新媒体编辑:鞠一楠
统筹策划: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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