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医院看白癜风较好 https://jbk.39.net/yiyuanfengcai/zn_bjzkbdfyy/一地出台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细则:多点执业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个;多点执业备案凭证有效期为3年.......
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细则来了
12月12日,嘉兴市市场局发布通知称,为推动药品零售行业和执业药师队伍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该局制定了《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在一家及以上零售药店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多点执业的执业药师称为多点执业药师,其工作内容应以处方审核和相关药事服务为主。
《办法》要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在不违反执业药师注册规定和不降低零售药店许可条件的基础上开展。市局负责全国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政策、制度、规范的制定和相关平台的建设,并对该政策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县局负责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备案和日常监督管理。
同时,《办法》鼓励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零售药店(含单体药店、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多点执业,作为零售药店注册执业药师不在岗或人数无法满足审方和药事服务等业务需求时的补充。
诚然该《办法》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工作早已落地。上个月底,据嘉兴在线消息,该市正在试点“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制度,当前已有名备案多点执业药师。
多点执业单位,总数不能超过2个
《办法》还明确了执业药师多点执业适用对象、操作流程及管理。
对于适用对象:
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执业药师,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下,均可申请多点执业。其所在领域和情形包括已从事药品相关工作、未从事药品相关工作、退休、待业等。
2、执业药师办理备案手续的执业单位为该执业药师的多点执业单位。多点执业单位只能是零售药店。
3、每名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单位总数不超过2个,且属同一县(市、区,含功能区)辖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门店的执业药师在其总部下属不同门店多点执业或单体药店的执业药师在该店同一法人、投资人开办的多家零售药店内多点执业的,不受上述数量和地域限制,但以能够履行执业职责为前提。
4、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应当与该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一致。
5、执业药师参加各类单位组织的慈善或公益性药事服务的,不需要进行多点执业备案,不具有处方审核权。
申请多点执业的执业药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以不影响其原单位工作为前提(无工作单位的除外);
3、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三年内无不良信用;
4、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5、与多点执业单位签订多点执业相关协议;
6、市市场监管部门(简称市局,下同)或县(市、区,含功能区)市场监管部门(简称县局,下同)规定的其他条件。
多点执业备案凭证,有效期3年
按照《办法》,县局应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备案凭证》,加盖单位公章,并建立多点执业药师档案;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的情况。
《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备案凭证》格式由市局制定,有效期为三年,但不得超过多点执业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以及多点执业相关协议有效期。需变更执业单位或到期需延续多点执业的,需上交原备案凭证原件,并按新申报备案的要求,重新办理备案。
对于超过期限,未办理再次备案手续的人员,其《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备案凭证》自动失效,并不得再以多点执业药师身份在备案单位执业。
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备案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备案,收回《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备案凭证》或宣布失效:
1、执业药师受刑事处罚的;
2、执业药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本人或所在执业单位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
3、被吊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的;
4、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违规被处罚,三年内不得备案
此外,《办法》就违规处理也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执业药师在任一执业单位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或因该执业药师原因导致所在执业单位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应由备案所在地县局暂停其多点执业活动,收回《嘉兴市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备案凭证》,记入该执业药师档案,三年内在嘉兴全市范围内不再接受其多点执业备案。
第二,已配备多点执业药师的药品经营企业因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处方审核签字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或其他处理的,取消其聘请多点执业药师的资格,收回该企业多点执业药师的备案凭证,一年内不得再聘请多点执业药师。非多点执业药师造成的违法违规行为,该执业药师可重新办理备案
第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执业药师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或其他处理时,应于7个工作日内抄送该执业药师所在注册单位及多点执业备案单位。
第四,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备案的人员,由多点执业药师备案机构注销备案,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执业药师未经备案擅自开展多点执业活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