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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医院用药不超过1500个,8类药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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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国谈药品、抗菌药迎来最新规范

近日,业内流传出一份关于征求《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指南(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原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副局长徐毓才对赛柏蓝表示,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主医院制定目录做指导,并对不同药品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事务中心数据,截至年3月底,医院家。《征求意见稿》给药品如何进院提供了参考,相关药企需要引起重视。

明确4个重点

本次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主要是指临床配备使用的全部西药和中药目录。《意见稿》提出:药品品规原则不超过种,一品两规;药品配备需按照基药“1+X”模式,基层、二级、医院基药数量比例为;国谈药品进院不受限;限定抗菌药用药数量。

1.限定个药品品规

根据《征求意见稿》,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品规数原则上不超过个品规(不含协议期内国家医保目录中的谈判药品和专用于罕见病治疗的药品)。同时提出了“一品两规”的要求。

徐毓才认为,限制品规数,主要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处方管理办法》中就已经提到过。另一方面,因为不同企业对同一药品的商品名有所不同,“一品双规”即一个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进入。只能有两个品规进入并使用通用名开出处方,可以规避处方用药使用商品名而明示某一厂家药品,避免出现药品回扣等问题。

针对儿童用药,《征求意见稿》提出放宽对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的配备限制。

近几年来,在儿童药发展方面,不少政策都释放了利好信号。例如:年8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第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药药品清单》,有37种药品被列入。

根据全国工商联药业商会调查,截至年9月,在我国多家药厂中,专门生产儿童药品的仅10余家,有儿童药品生产部门的企业仅30多家。从品种来看,常规药品中,成人处方药有多种,儿童专用药仅有60多种。

对此,上述专家认为,虽然目前临床上儿童用药数量本身不多,但放宽后对相关企业会有一定的利好,例如突破“一品两规”的限定,更有利于企业进行儿童药的研发等。

2.基层、二级、医院基药数量比例向“”靠拢

在药品配备原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医疗机构要按照以国家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

基药目录数量的调整还要追溯到年,目录扩增到种。一位业内专家表示,基药目录“”的使用比例要求在各级医疗机构一直完成的并不是很理想,主要是因为对于大型医疗机构而言,一般用药需求在个左右;对于基层医疗机构,不同地方的用药差异过大。甚至越到基层终端,医生开药、患者用药的差异就越大。

广东省再次提出“”的目标,一是严格遵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二是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提出了更多选择的可能性。

3.国谈药品迎利好

对于国谈药品,进院方面基本没有障碍。在上述的个品规限制中,明确提出不包括国谈药品。

同时,国谈药品享有优先准入。在药品引进上,对于临床优势明显、安全性高或临床急需、无可替代的国家医保谈判协议期内药品和新型抗肿瘤药等创新药物,《征求意见稿》提出,医疗机构在充分评估后应及时纳入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4.抗菌药市场再缩减

《征求意见稿》明确,抗菌药的采购以及供应品种都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备案,获批后才可使用。

对于抗菌药物的品种数,不同医疗机构规定有所不同。不过,一直以来,抗菌药物的滥用或不合理使用都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国家卫健委此前指出,由于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全球耐药情况非常严峻,应该说所有细菌都已经有耐药现象,对抗菌药物完全敏感的细菌几乎不存在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提出到年,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抗菌药达到全覆盖,进一步限制零售终端抗生素销售。

在“国家限抗政策”影响下,医院市场销量增长速度逐渐放缓。业内人士认为,在国家日益重视用药安全问题医院使用的考核权重的背景下,未来抗生素市场还将受到更多严格的管制。

8类情况将被调出,临床入院更规范

对于药品调出,《意见稿》明确指出,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调出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具体来看,对于刚上市的药品而言,临床使用超过一年的并不多,也就是说,医院迎来一定的门槛,医院的最佳途径只能是在基药目录内或通过国家医保谈判。

《征求意见稿》对于纳入临床的药品以及采购程序都给出了相应的规范:

根据上述规定,药品想要医院不再是一件容易的事。某种程度上,药品带金销售的空间也被进一步挤压。尤其是抗菌药和抗肿瘤药,审核必需要经过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或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组长的同意,更提高了一定的门槛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指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年2月,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提出,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作用,成立国家级、省级、地市级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目前来看,除各医疗机构药事会外,还有国家、省级、地市级,共四级药事会。在四级药事会各职能不断完善下,药事服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对于药企而言,之后的市场准入工作都需通过各级药事会,更需要不断提高准入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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