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对于鸿茅药酒应该这样看 [复制链接]

1#
日前,朋友圈里看到一个帖子,标题是“曾‘不可一世’的鸿茅药酒,如今却臭名远扬,还有机会‘翻身’吗”。一眼便知又是一个黑鸿茅的扒粪贴。文章中第一段就写到:“鸿茅药酒成为了保健酒行业当之无愧的老大。”把鸿茅药酒当成了保健酒,概念上就是胡说。我说过:鸿茅药酒是一个没有被监管部门处罚、没有被正规媒体曝光,完全是被无良自媒体毁坏的一个品牌。时至今日,还有人在干这种下作的勾当。说说文章中贬损鸿茅药酒的几个理由吧:一是广告营销。海量广告+店面流通是一种传统的营销方式。鸿茅的鲍老板就是这种营销模式的创始人之一。这样的模式成就了包括鸿茅药酒在内的众多优秀品牌。往广告上砸钱也好,不计成本也好,都是企业的经营行为,广告内容是不是合法,是否拖欠广告费,都挺有法律管着呢?鸿茅药酒的广告能够一路“疯狂”地做下来,正是说明了他在广告营销上是依法合规的。至于有一部分人不待见这样的营销,那是另外一码事。也不是谩骂鸿茅药酒的理由。二是被多次处罚。鸿茅药酒多次被处罚这是不争事实。这里面有两层意思,一是鸿茅药酒的违法行为不严重,属于可以容忍的范畴。否则早就被“就地正法”了。二是如同开车被扣分处罚后可以继续上路并且还有机会成为中国好司机一样,对于鸿茅的处罚一来没有影响它的正常经营,二来没有妨碍他成为一个知名品牌,鸿茅药酒可能是一个熊孩子,但绝不是少年犯。所以,揭疮疤也不是恶心鸿茅药酒的理由三是产品的配方和工艺,这更不是诋毁鸿茅药酒的证据。鸿茅药酒是一个经过审批的OTC药品,含有豹骨的配方是国家批的,药用原料的含量也是有工艺要求的。鸿茅只是依法生产经营。如果有质疑应该去咨询监管部门,不能给企业安上罪名。由此可见,这篇谩骂鸿茅药酒的文章就是胡说八道。而这也反映出一种黑化企业的一种新的行文方式:对客观事实加以主观曲解。而效果等同于无中生有的谣言。事实上,对于鸿茅药酒的相关问题,4年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了权威的回答:大家可以搜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鸿茅药酒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其中有这样的阐述:鸿茅药酒药品标准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处方含有67味药味,规格为每瓶装ml和ml,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我国于年发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并按照该办法开展非处方药的目录遴选与转换。年以前公布的非处方药,是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分批从已上市的标准中遴选产生;年之后公布的非处方药,是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由企业对已上市品种提出转换申请,经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评价后确定转换为非处方药。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号),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对于鸿茅药酒的疗效,谁喝谁知道,对于鸿茅药酒的评价,必须要相信官宣。我是晓理。欢迎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