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1、伪瞒报、三无产品:百万只口罩被查发!2、海关严查民用口罩!合格包装要注意这5点!3、一文读懂海关出口医疗物资监管新政策4、口罩生产企业申请美国紧急使用授权参考指南5、加拿大临时放宽防疫物资准入要求伪瞒报、三无产品:百万只口罩被查发!(滑动查看)4月9日,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对一批申报为“一次性非医用防护口罩”的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该批口罩实为医用口罩,共计50万片。查验关员现场开箱查验时,发现实货确为一次性口罩,然而外包装上的“FDA”标识引起了查验关员的注意。“FDA”标识是经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注册认证方可加注的标识,是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等其他与人身健康安全有关的产品检验安全合格后出具的证明,而企业在申报出口过程中却只说明货物为“一次性、非医用防护口罩”,申报明显与实货标注不符。仔细查看产品外包装,上面印有“Foruseinordinarymedicalenvironmentstoblocktheexhalationorsprayingofcontaminatesfrommouthandnose.”(适用于普通医疗环境用于阻隔口腔和鼻腔呼出或喷出的污染物)的字样印证了查验关员的想法。进一步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也未查到该生产企业和商品的注册信息。综合上述情况,实货外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与货物申报不符,涉嫌伪瞒报医用口罩。现场关员对全部货物进行掏箱后,最终清点出口罩50万片,货值余万元。目前,该批口罩已全部被天津海关拦截,并在进一步调查中。▼▼▼4月14日,宁波海关所属梅山海关对某企业申报出口智利的一批医用外科口罩实施查验。查验过程中,现场关员发现该批口罩存在无品牌标识、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问题。经清点,共计49万只。目前,该批货物已依法暂扣。海关严查民用口罩!合格包装要注意这5点!合格包装5点注意事项海关严查民用(非医用)口罩,在查验的时候,很多产品因为包装的问题,影响了放行和被扣货。那么怎么样的包装才算合格的包装呢?下面用图文介绍:1.包装上,一定要有“非医用”的标示不管你是中文,还是英文,日文,法文,德文……什么外文都行,必须要标,不标就是中性产品,扣货处理,另外必须是印刷的,纸贴的无效2.民用(非医用)的包装上不要出现FDA标志因为有FDA标志的都属于医用的。美国民用(非医用)的标准是在美国NIOSH注册的,与FDA无关,凡是民用印FDA标志全是造假。(所以有FDA民用的,现在海关查一票就扣一票)如果有FDA标志就意味着美国医用标准,但执行标准是我国民用口罩的话,就有矛盾了。3.CE和KN95是可以印上的,只要对应技术标准是非医用的就行了CE的非医用技术标准是:EN-+A1:KN95非医用技术标准是:GB-.合格证上要有以下主要信息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生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日期、技术标准、材质、产生厂家等信息必须齐全(不管你是中文,还是英文,日文,法文,德文……什么外文都行,另外必须是印刷的,纸贴的无效)5.包装必须要以可以零售包装为标准,不可以是简陋的散装要么是规范的彩袋,要么是规范的纸盒。没有其他可商量的余地。只要以上5点内容做好,可保你出口无忧!当然必须要是货真价实的产品!一文读懂海关出口医疗物资监管新政策背景解读(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年第5号《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以下简称“5号公告”)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五种医疗物资,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管理的医疗器械,具体类别如下:(二)海关总署年第“53号公告”(以下简称“53号公告”)自4月10日起,对“”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11类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共涉及19个HS编码。需要注意的是,“53号公告”中的11类医疗物资中,有4类与“5号公告”重合(”5号公告”中的5类医疗物资中,检测试剂此前已实施卫生检疫审批)。政策解读划重点了!1.海关对于“53号公告”规定的11类出口法检医疗物资,采取验证管理方式,“不实施产地检验,无需电子底账,不走e-CIQ系统”,企业可正常申报报关单。2.“53号公告”中涉及的19个HS编码商品中,医用的才需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对于是否属于医用物资,海关监管时根据商品本身特征而非申报用途进行判定。判定标准详情请参见:我国和国外部分国家(地区)防疫医疗物资标准和主要项目(第一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