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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这些药转为非处方药执业药师考试和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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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最新公告,又有一些药转为OTC,以后执业药师在指导用这些药,可以不用担心处方的事情!此外,文末为大家准备了“处方”、“非处方”相关的执业药师考试考点,一起来看看吧!这些药转为非处方药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小柴胡颗粒等3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公告还明确: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年6月5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执业药师新增注意事项在药店工作的执业药师们请注意以下两点!注意新版说明书公告明确,小柴胡颗粒等3种药品已有新的药品说明书,原药品说明书已作废!如顾客有需求,执业药师可适度推荐并按非处方药流程出售。注意不良反应和禁忌本次公告附件中,还详细标注了此两类药品的不良反应、禁忌、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说明,执业药师在提供药学服务要及时监督与提醒。药品说明书的修改是大事,影响到执业药师工作中的用药咨询与指导,更是执业药师专业性的体现。说明书较长,现已为大家在官方找到原件,有需要的执业药师可以在新版说明书还没下发时,先用此电子版。注:注意是回复“说明书”这三个字,其他文字均无法领取资料!有关“处方”、“非处方”考点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一方面是影响执业药师们的工作,执业药师在指导顾客用药时,这些药已无需执业药师提供处方!此外,“处方”、“处方药”“非处方药”作为执业药师考试的重要考点,大家也要从生活或工作中去理解考试相关知识点。借此机会,圈主带执业药师考生来温故知新一下《药事管理与法规》中,关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部分常见考点:

1.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界定

(1)处方药: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2)非处方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2.非处方药的遴选原则

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

3.转换需要进行安全性以及有效性评价

(1)安全性评价:

①指作为处方药品时的安全性;

②当药品成为非处方药后广泛使用时出现滥用、误用情况下的安全性;

③当处于消费者进行自我诊断、自我药疗情况下的药品安全性。

(2)有效性特点:

①用药对象明确,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明确;

②绝大多数适用对象正确使用后能产生预期的作用;

③用法用量明确;

④不需要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辅助治疗药品除外);

⑤疗效确切,用药后的效果明显或明确,患者一般可以自我感知。

距离考试已经越来越近了,各位今年的执业药师考生们,要尽快进入考试状态!学习上遇到什么疑惑,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帮你解答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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