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推出7个方面26条措施,着力帮助市场主体渡难关、增信心、促发展。
政策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
重庆城市风光。卢津金摄
完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措施
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渠道
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原经营者注销登记和新经营者注册登记两项申请同步办理,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食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址”。
稳妥实施市场主体歇业登记,可办理最长不超过3年的歇业备案,随时恢复营业。
推动企业跨区县迁移快速办理,企业仅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即可办理。
继续实施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
简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减环节”“减流程”“减材料”
改革计量器具检定方式,推行智能电能表延期使用和生活用燃气表水表计量器具出厂检定、首次检定合并实施,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
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流程,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免CCC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免予证书申请和审核。
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试点,允许试点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载明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两种经营方式。
严格落实降费政策
为市场主体减费降负赋能
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对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万元的企业,给予专利申请费、复审费85%的费用减缴。
市计量质检院、市特检院对复工复产企业送检的计量器具、特种设备,按50%收取检验检测费用,市食药检院对中药材(饮片)33种农药残留项目检验按正常收费标准的40%收取费用,食品委托检验按正常收费标准的50%至70%收取费用。
延长办理期限
解决市场主体生产经营难点卡点问题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延长复检手续期限,复检异议受理时限自隔离、封控等措施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延长化妆品相关信息补录等时限,延长至疫情影响消除后3个月内完成。
延长固体饮料企业剩余包装材料使用时间至年12月31日。
推动提质增效
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帮扶
支持小微型餐饮经营者发展,免费提供3个月“互联网+明厨亮灶”摄像头试用,增加商户对外展示流量,赠送食安封签、网络店铺美工设计、网络经营培训等服务。
推进监管首仓规范提升,向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首仓进行补贴。
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畅通药品审评审批通道,支持药品流通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支持药品流通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在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前提下,探索运用“互联网+健康管理+电子处方+远程审方”等模式销售处方药。
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发展,精准对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强专业指导和技术帮扶。
建立商标快速审查机制,提供商标预检索服务,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创新监管机制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推广运用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
完善“山城有信”平台,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打扰。
对因非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纳入信用记录并申请信用修复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修复。
提高便利化水平
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推进涉及市场监管、社保、商务、税务、海关等年报事项“多报合一”,实现企业数据“一口填报、信息共享”,减轻企业填报负担。
企业可通过“渝快办”平台随时随地查询下载企业登记档案。还可开通破产企业档案查询下载功能,便利破产企业管理人查询下载破产企业的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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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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