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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药品被重点监控附名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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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医改明星城市,上海对自费药的严格管控,或会对其他省市起到示范作用;而随着地方医保目录品种正式调出,有大批品种将纳入自费药范畴中——这些药品,将会被重点监控使用和价格。

一批药非最低价,被公示

昨日(3月30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上海市年度自费药品议价价格核查情况的公示(第四期)》。20个药由于议价最低价格高于五省市最低价被公示;10个药在《国家药管平台》无外省市价格信息。

公告显示,如药品生产企业对公示情况有异议,20个议价最低价格高于五省市的相关企业,在公示期日内向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提交纸质申诉材料并加盖公章(仅接受对五省市最低价申诉);

10个无外省市价格信息的药品相关企业,公示期内提交填报的外省市价格证明纸质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公示期为年3月30日至年4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如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将按照自费药品管理的相关办法暂停药品的挂网资格。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这30个药的相关企业未能提交申诉材料,将按照自费药品管理的相关办法暂停挂网。

自费药管理,日趋严格

一直以来,因为自费药未能进入医保目录,由于没有占用医保资金,医院对于自费药的使用、价格的管控等方面不会太严格。但实际上,很多省市对于自费药的使用和价格,都在加强管理。

年1月27日,上海市卫健委发文,就进一步加强市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管理,规范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明确要求:

合理控制自费药品使用比例:遴选药品应优先考虑基本药物、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国家和本市常用低价药、上海市带量采购目录范围等综合性价比高的药品,并合理控制自费药品使用比例。

加强自费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和医师不得诱导或强迫患者使用自费药品。确因临床需要使用自费药品的,应严格履行书面告知制度,经患者或其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纳入重点监控药品范围:医疗机构要将自费药品纳入本单位重点监控药品范围。建立和完善自费药品定期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自费药品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及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指标体系。

对开具自费药品用量、金额靠前的科室及医师进行公示;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培训教育、批评、限制或取消处方权等措施,并与个人绩效和年终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

上海曾规定:对于已公布的自费药品,挂网采购价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内询价议价系统与医疗机构议价后执行。

并要求议价结果价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五省市最低采购;没有五省市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十省市最低采购价。

如今,上海年度自费药品议价价格核查情况已经公布了四期,作为全国医改的明星城市,上海自费药品的管理办法,或会对其他省市起到示范和启示作用;最终,自费药品价格和使用的监管,会越来越严格。

这些药,或被纳入自费药领域

年8月20日,国家医保局正式下发版国家医保目录,在医药领域投下一枚重磅炸弹,在“明确地方权限”一项提到:“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之后,各地增补医保清理工作正式提上日程:山东、北京、湖南、四川、广东、天津、浙江等多地此前已相继发文,开展省级目录与新版国家医保目录的对接工作。

已有部分动作较快的省份率先出炉调出医保的省增补品种名单,意味着这些品种,必须在三年内挤进国家医保目录,否则就进入自费药领域,失去医保支付的同时,也要接受越来越严的监管。

赛柏蓝汇总了各地公布调出医保品种名单,这些药成为自费药后,与之相关的医药代表要尤其作出准备转型了。

附:各地已公布调出医保品种名单汇总

北京市删除药品目录(个)

四川省删除药品目录(个)

湖南省《消化期内药品部分》(个品种,三年内逐年消化)

山东省年版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医保品种(个品种,3年内调出医保)

西药部分

中成药部分

来源: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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